裝修遇上糾紛,與師傅決裂,很易令人感到徬徨無助。比起訴諸法庭,調解與仲裁因成本較低,近年獲不少戶主與師傅採用,香港仲裁公會亦因此每年處理大量裝修個案。公會早前接受好師傅訪問,一一剖析常見裝修糾紛和解決方案。
三大類常見裝修糾紛:工期、質量、價錢
時間、質量與價錢是三大類裝修糾紛問題。坊間對裝修糾紛常有一種看法,就是戶主和師傅各有各講,責任很難釐清,香港仲裁公會高級執行幹事梁亦廷說,在調解中制訂雙方能接受的方案時,或要於仲裁作出公正的裁決,常會考慮以下因素。
工期
裝修無法在合約原定工期內完工,常見原因除了上面提到的 VO,還有物料供應商的延誤等:
- 如果戶主在工程途中更改設計、增加項目,而又沒有另簽新約,就很難因工期延長作出追討。
- 第三方物料供應商引致的延誤,要由訂料一方負上責任。供應商究竟是屬於客人、師傅還是設計師,可參考報價單中有否列明「包料」。至於師傅「代客買料」的情況,就要考慮客人有否指定物料型號和供應商。
- 如因客人對項目不滿,要求師傅處理而致延期,仲裁員很多時會考慮延後交收是否有真正需要(例如因實際上無法使用),還是其實可於交收後「執漏」(例如只是美觀問題)。
- 工期延誤的賠償金額,如果是戶主申索,通常會參考裝修單位的市值租金;如果是師傅申索,則會參考裝修工人的日薪。
質量
除了手工問題,設計上的錯誤、傢俬「度錯呎」等都屬常見的質量問題。在相關糾紛中,調解員或仲裁員要考慮項目能否正常使用,還是只屬美觀問題。
- 設計問題:因根本的設計錯誤令項目無法使用,例如衣櫃門不能完全開啟等,即使客人已在設計圖紙上簽名確認,設計師仍有很大機會要為不合理的設計負責。
- 傢俬「度錯呎」:與設計問題相似,如果因為師傅度錯呎令傢俬不能安裝,即使客人已簽名確認,師傅仍有機會要為不合理的呎寸負責。
- 不合心水顏色、物料:如果問題只關乎外觀,沒有明顯不合理的設計,師傅和設計師很大機會無需為經客人確認的物料負責。
- 其他只影響美觀的手工問題:例如油漆不平滑,需要由專業人士評估。
價錢
- 沒有定明價錢的後加工程,雙方事後若有爭議,需要由工料測量師等專業人士評估合理價錢。
- 客人對項目不滿,不通知師傅,另找人處理,會減低客人取回該項目所有成本的機會。客人應先給予師傅機會對項目評估的機會。
- 改設計、用料、電掣位置等,是否扣除原價,需要雙方同意。原有設計是否已造好、改造的成本是否等同新造等。
為後加後減工程簽新約 避免大部分爭議
香港仲裁公會高級執行幹事梁亦續指,裝修糾紛千變萬化,但無論涉及時間、質量還是價錢問題,大部分都與 VO (後加後減工程,Variation Order) 有關。公會去年為 39 宗裝修糾紛進行仲裁,除了極少數涉及立心不良的公司,大部分裝修爭議都有 VO。
她說:「很多戶主開工後在單位現場跟師傅談,指手畫腳說哪裡要改、什麼要加,都無諗過錢,師傅又不說。他們埋單時才發現後加項目超出預算,就會指責一個師傅『海鮮價』。」同樣道理,如果雙方沒有延長工期,最後當然也無法按期完工,變成工程延誤。
二個貼士:合約加入仲裁條款、後加工程簽約
在法治香港,處理糾紛途徑眾多,不過適合裝修的選擇卻很有限。戶主可以向海關投訴商戶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但刑事檢控門檻高,成功率低。透過民事訴訟把對方告上法庭?過程漫長,而且成本高昂,律師費動輒數十萬元。對於普羅大眾,小額錢債審裁處是可行途徑,但最大索償額只有7.5萬元,不是所有個案適用。
裝修糾紛處理途徑 | 適用情況 | 特點 |
海關 | 懷疑商戶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 刑事檢控門檻高 |
區域法院 | 民事申索300萬元或以下 | 訟費高昂、程序繁複 |
小額錢債審裁處 | 民事申索7.5萬元或以下 | 成本低、程序簡單 |
仲裁 | 雙方同意才能展開,由當事人選出的仲裁員進行,裁決具法律效力 | 成本較低、程序簡單、沒有爭議金額上限 |
調解 | 雙方同意才能展開,由當事人共同尋求和解協議,解決方案需獲雙方共識 | 成本低、程序簡單、沒有爭議金額上限 |
相比之下,近年獲立法確認地位的「調解」和「仲裁」,因沒有最大索償金額,費用比民事訴訟低得多,程序和時間亦相對簡單快捷,而且達成的協議或裁決結果具法律效力,獲不少戶主和師傅採用。不過它們都有自身限制,就是需要在雙方自願下才能展開。要避免將來對簿公堂,戶主和師傅可以在合約中加入條款,事先約定若有爭議就要調解、仲裁。
最後,要避免裝修糾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為所有後加工程另簽約。即使簽約對工期有額外影響,例如要等設計師改設計,或等物料公司報價等,但為了貪快不簽約,一旦有糾紛就隨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