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歡迎使用好師傅網站!

條款和條件

本使用條款和條件 (「本條款」) 適用於閣下使用好師傅科技有限公司(「好師傅」)提供的網上裝修配對平台(包括但不限於其網站或應用程式)之服務(「本服務」)。請在使用本服務前仔細閱讀本條款。閣下使用本服務,即表示閣下同意受本條款約束。好師傅可能不時修訂本條款;涉及重大變更之修訂,好師傅將於發佈前至少14天以電郵或應用程式內通知告知閣下。閣下在發佈經修訂的本條款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表示閣下同意接受經修訂的該等條款約束;惟就已配對、已簽約或已付款之工程,仍適用簽約當時有效之條款,除非修訂對閣下更為有利。如閣下不接受重大修訂,可於修訂生效前終止使用本服務,無須承擔罰則。好師傅可隨時增減﹑變更或終止本服務之項目、或內容或功能之全部或任何部份。補充條款可能適用於若干服務,如針對特定事件、活動或促銷的政策,且該等補充條款將向閣下披露適用的服務。補充條款是為適用服務對本條款的補充,並應視為其中的一部分。若補充條款與本條款在適用服務方面存在差異,概以補充條款為準。本條款同時適用於註冊和非註冊用戶。

若閣下尚未成年,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前,請與閣下的家長或監護人共同閱讀、了解並同意條款之全部內容及其後的修改或變更。當閣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時,即視為閣下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條款的全部內容及其後的修改或變更。

好師傅按照其隱私權政策(https://codeco.hk/zh-tw/privacy_policy/)中的規定收集和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建議用戶仔細閱讀隱私政策以理解本公司對個人資料及數據的處理。

一. 本服務

甲. 本服務為提供裝修資訊分享及裝修師傅(「師傅」)配對平臺,閣下可利用本服務瀏覽及搜尋師傅及裝修相關資訊。本服務包括:

i. 於好師傅系統﹑網站及應用程式放置師傅之聯絡資訊、服務項目、施工實況及其他簡介等資訊,供閣下免費瀏覽;
ii. 當好師傅接收到閣下的裝修或設計等服務需求(「閣下需求」),而網絡師傅﹑技工及設計師﹑網絡裝修公司及設計公司在好師傅所知範圍內為最符合閣下需求者時(考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閣下所在地點、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師傅的專長及師傅當時承接意願等),推薦該等網絡師傅﹑技工及設計師﹑網絡裝修公司及設計公司(「該等師傅」)予閣下;
iii. 就該等師傅滿足閣下需求時提供所需的合理支援(包括但不限於協助該等師傅整合報價單(只限於文書及電子化處理)﹑完工時拍攝現場實況及調解閣下與該等師傅之間可能出現的糾紛等);及
iv. 就閣下與該等師傅或與好師傅有任何電話對話時,提供電話錄音服務。
v. 提供工程費用託管服務,按《費用託管附表》(附件二)分期代管閣下之工程款項,並於各工程階段通過驗收後發放予該等師傅;及
vi. 提供工程驗收支援及「100%完工保證」計劃(詳見附件一),詳情以該計劃條款為準。

乙. 本服務介紹之網絡師傅﹑技工及設計師﹑網絡裝修公司及設計公司及提供之裝修相關資訊,由該等網絡師傅﹑技工及設計師﹑網絡裝修公司及設計公司(作為獨立第三方)或其他獨立第三方提供商(「第三方提供商」)提供,好師傅僅能盡力維持該等資料之正確性與有效性,唯好師傅對網絡師傅﹑技工及設計師﹑網絡裝修公司及設計公司及第三方提供商所提供的資訊的正確性、完整性不負任何責任。

丙. 本服務並不包括裝修工程的施工;裝修工程由該等師傅作為獨立承辦商提供,好師傅並非閣下與師傅間之合約(定義見下文)的一方,亦不對該等師傅之施工表現承擔法律責任。惟本條不免除好師傅就其本身提供之服務(包括配對、報價審核、費用託管及驗收支援)須以合理謹慎及技巧履行之法律責任。

二. 使用本服務

閣下同意就本服務的提供配合好師傅以下事項:

甲. 為使用本服務,閣下可註冊一個個人使用者服務帳戶(「帳戶」),閣下須對帳戶下的所有活動負責,並同意保持帳戶安全保密;

乙. 閣下不得授權第三方使用帳戶;

丙. 閣下透過帳戶或其他途徑如實傳遞閣下的聯絡資訊及交易資訊予好師傅(「該等資訊」),以便好師傅於其系統資料庫放置該等資訊。閣下授權好師傅直接收集、處理及使用該等資訊;

丁. 閣下同意保持該等資訊準確、完整和最新。若閣下未能保持該等資訊準確、完整和最新,均可能導致閣下無法存取和使用本服務,或導致好師傅終止本條款;

戊. 閣下同意並了解:
i. 閣下須自行評估好師傅推介之該等師傅的條件並決定是否委派工程予該等師傅;
ii. 於好師傅向閣下推介該等師傅之日起12個月內,閣下不應就同一工程繞過本服務自行委任該等師傅或與其直接訂立合約關係;如閣下違反本項,須向好師傅支付相等於該工程應付服務費之金額,作為雙方事先同意之合理補償;
iii. 如閣下決定委派工程予該等師傅,應盡快簽署由好師傅提供的標準報價單(連同好師傅之《條款及細則》),並以 好師傅接受的方式把已簽妥的報價單的副本發送給好師傅。由閣下及該等師傅簽妥的報價單將成為閣下與該等師傅的合約(「閣下與師傅間之合約」)。

三. 限制

閣下不得:
i. 修改、重製、創作衍生作品、分發、許可、出租、出售、轉售、轉讓、傳輸、串流、廣播或以其他好師傅不批准之方式使用本服務的任何部分,除非得到好師傅明確書面允許;
ii. 反編譯、反向工程或拆解本服務的任何部分;
iii. 偽造本服務的任何部分;
iv. 致使或啟動任何程式,以截取、索引、測量本服務的任何部分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資料挖掘,或過度妨礙本服務的任何方面的運營及/或功能或加重其負擔;或
v. 試圖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存取或影響本服務的任何方面或其相關系統或網路。

四. 第三方服務商

本服務以與不受好師傅控制的第三方服務和內容有關的方式提供或存取。閣下明白使用該等第三方服務和內容可能適用不同的使用條款和隱私權政策。該等第三方服務商並不負責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支持本服務。閣下使用該等設備存取本服務時須遵守適用的第三方服務商服務條款所載的條款。好師傅不保證該等第三方服務商將正常運行,或其服務器沒有病毒。

五. 知識產權

甲. 好師傅在閣下單位所拍攝之相片及影片(包括但不限該等師傅施工現場實況之照片及影片)之知識產權為好師傅所有。閣下免費授予好師傅非獨家、可再授權之特許,將該等相片及影片用於工程質素監管、糾紛處理及推廣用途。凡涉及可識別人士或可識別閣下單位之內容,好師傅未經閣下同意不會公開發佈; 閣下可隨時透過私隱政策所載之電郵或電話(或應用程式設定)選擇退出推廣用途(與《條款及細則》第13條之退出機制一致)。本條款解除或終止後,已按本條授予之特許就已發佈之內容繼續有效。

乙. 閣下於好師傅系統上傳或以其他方式傳遞受知識產權保障的資料(如照片和視頻)時,免費授予好師傅非獨家﹑可轉讓﹑可再授權特許使用該等受知識產權保障資料(「特許」)。特許於閣下刪除帳戶或從帳戶刪除受知識產權保障資料時終止。閣下聲明及保證不會上傳或傳遞任何侵權資料。

丙. 本服務下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像﹑信息﹑意見﹑數據庫﹑照片和圖片為好師傅或第三方提供商的知識產權,並由適用的版權和商標法律的保護。未經本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商(視情況而定)的明確書面許可,閣下不得下載﹑複製或使用該等內容。

丁. 閣下不會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本公司之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之授權。

六. 披露

甲. 好師傅僅為配對、報價及工程跟進之目的,向該等師傅披露閣下就使用本服務不時提供之必要資料(包括聯絡方式及報價所需之單位資料);

乙. 好師傅可向以下人士或根據以下人士的指示披露閣下就使用本服務不時提供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及電話錄音:
i. 適用司法管轄區內任何監管或可能監管本服務的監管機構;
ii. 就解決由本條款所引起的糾紛(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調解及仲裁)所涉及的相關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好師傅的律師﹑該等客戶的律師﹑調解員及仲裁員);及
iii. 隱私政策所允許的情況下。
任何前述披露不應被視為違反法律或其他途徑對任何有關人士就資料披露施加的任何限制;及

丙. 閣下聲明及保證不會向第三方披露好師傅就閣下使用本服務時提供有關該等師傅的資料,包括其個人資料;好師傅亦承諾除本條款及私隱政策所允許者外,未經閣下同意不會向無關之第三方披露閣下之個人資料。

丁. 好師傅如擬使用閣下之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或將該等資料提供予第三方作直接促銷,將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A部之規定另行通知閣下並取得閣下之訂明同意(涉及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者,須取得閣下之書面同意);閣下可隨時透過私隱政策所載之免費途徑拒絕或停止接收該等促銷訊息,好師傅須依從。

七. 聲明與保證

甲. 閣下同意並了解閣下與師傅間之合約的內容不屬於好師傅控制或監督範圍之內,好師傅並不為閣下與師傅間之合約的其中一方,好師傅對閣下與師傅間之合約並無任何法律責任。

乙. 閣下同意並了解好師傅並非閣下與師傅間之合約的一方,不會為該等師傅之裝修施工品質、所提供商品之品質或履約能力作任何擔保。好師傅對該等師傅之審查及驗證僅基於該等師傅於登記時提供之資料作出,並不構成任何認可、證明或保證。好師傅將盡能力推薦優質的師傅予閣下,並按《香港裝修指引-好師傅平台版》於工程各階段提供驗收支援,惟最終施工品質仍由該等師傅負責。

丙. 閣下聲明並保證,閣下所提供好師傅有關閣下之任何資料,皆不涉及任何違法或侵權行為或其他爭議。好師傅如因閣下提供之資料致使好師傅需負上任何責任,閣下須承擔所有相關責任與賠償,並彌償好師傅因該等違法或侵權行為或爭議所需承擔的一切責任。

丁. 閣下同意在使用本服務時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且閣下僅可出於合法目的使用本服務。

八. 彌償保證

閣下同意對好師傅及其代理人﹑僱員、保險人、繼承人和受轉讓人(「好師傅及該其他人士」),就因閣下違反本條款、閣下提供之資料違法或侵權、或閣下之疏忽或不當行為而加諸好師傅及該其他人士之任何索求、要求、訴訟、責任、罰金、損失、損害、和解、判決及其合理費用(包括律師費),給與保護、辯護、賠償、承擔責任及使其免受侵害;惟因好師傅本身之疏忽、故意不當行為或違反本條款而引致者除外。閣下須於接獲索償後合理時間內書面通知好師傅;好師傅處理抗辯或和解前應給予閣下合理機會參與,未經閣下同意不得作出影響閣下之和解;雙方均須採取合理措施減輕損失。

九. 系統及終止

甲. 閣下了解並同意好師傅為維護本服務之正常運作,將不定期進行系統或功能之例行性維護或變動,可能導致本服務暫停或中斷。好師傅對閣下因此所受之直接或間接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乙. 好師傅可隨時停止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任何部份,惟涉及已配對或進行中之工程,好師傅將於合理時間前通知並作出合理安排。好師傅對閣下因此所受之間接損失不負賠償責任;就當時託管中之工程款項,好師傅仍須按《費用託管附表》退還未發放之款項。

十.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a) 好師傅不排除或限制其因疏忽而引致死亡或人身傷害之法律責任、詐欺或欺詐性失實陳述之法律責任,以及任何依法不可排除或限制之法律責任(包括《服務提供(隱含條款)條例》(香港法例第457章)賦予作為消費者之閣下之法定保障);(b) 就免費之配對及資訊服務,好師傅對閣下之所有索賠之累計賠償責任,以閣下於索償事件發生前12個月內就本服務實際支付予好師傅之費用總額或HK$1,000(以較高者為準)為限;(c) 就付費增值服務(包括每週巡查及驗收保障計劃),累計賠償責任以閣下就該服務所支付之費用總額為限;(d) 就費用託管款項之保管、核算及發放,好師傅之責任以實際託管之款項總額為限,該等款項按《費用託管附表》與好師傅之營運資金分開存放;(e) 本條款不會令閣下、好師傅、該等師傅或任何第三方之間建立任何聯營、合夥、僱傭或代理關係;(f) 如本條任何責任限制按適用法律被裁定為不可執行,好師傅之責任限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在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好師傅不對任何間接、特殊或後果性損失(包括利潤、租金及數據損失)承擔責任,惟本條款(包括附件一完工保證)另有明文規定者除外。

十一. 適用法律及效力

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專屬管轄。因本條款引起之爭議,雙方應先向好師傅客戶服務部門提出投訴,好師傅將於14天內回覆;如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調解;調解不果,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香港仲裁公會進行機構仲裁,並按其現行有效之規則作最終解決(與《條款及細則》第9條之機制一致)。

十二. 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

任何人士如非本條款一方將不可藉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取得強制執行或享有本條款利益的權利。撤銷或更改本條款無須獲得非本條款一方的任何人士同意。

十三. 師傅之聲明與保證

凡透過本服務配對之師傅、技工、設計師及裝修公司,均須向好師傅聲明、保證並持續維持:(a) 已按《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法例就所承接工程之類別辦理所需之註冊(包括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資格,如適用)及持有有效牌照;(b) 於地盤工作之工人均持有有效之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平安卡)及所需技術資格;(c) 已按《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第40條為其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d)並已投購有效之第三者責任保險,或已參與好師傅為工程安排之保險計劃(見《條款及細則》第3條);(d) 其為獨立承辦商,與好師傅之間並無僱傭或代理關係,無權就《僱傭條例》或《僱員補償條例》下之權益向好師傅提出申索;(e) 未經好師傅及客戶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包或分包工程;(f) 須自行承擔其稅務及法定申報責任。如上述任何註冊、牌照或保險失效,該師傅須於7天內書面通知好師傅,好師傅有權暫停或終止向其配對工程。

十四. 其他

本條款構成雙方就本服務之完整協議,並取代以往一切口頭或書面協議。好師傅可轉讓其於本條款下之權利及義務;閣下未經好師傅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如因地震、洪水或其他天災、火災、爆炸、政府或軍事行動、恐怖襲擊、戰爭、暴亂、疫症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定義與《條款及細則》第5條一致)導致延誤或未能履行本條款,受影響之一方毋須為此承擔責任,但須於合理時間內通知對方。本條款終止後,按其性質應繼續有效之條款(包括知識產權、披露、彌償保證、責任限制及適用法律條款)繼續有效。根據本條款發出之通知,須以電郵或應用程式內訊息送達雙方於系統登記之聯絡方式。本條款如有中英文版本而兩者有歧異,以中文本為準。

附件一:關於 100% 完工保證

一. 由 2021 年 6 月 1 日起配對及簽定工程合約之客戶方為有效。

二. 工程期間若承辦方於 2 星期內沒有回覆或交待未完成之工程進度,而沒有合理解釋,好師傅可按本附件所載之客觀準則(包括承辦方連續2星期失聯或未有交代工程進度且沒有合理解釋)啟動完工保證。在完工保證下,好師傅將會配對另一位承辦方(「新承辦方」)對餘下未完成之工程(「後續工程」)重新報價;後續工程包括經由好師傅所發出、客方和原有承辦方簽訂的合約及雙方已確認的後加後減單上所包含的項目。如後續工程重新報價較本合約產生額外工程費用,在客方按《費用託管附表》(附件二)分段完成支付本合約之餘款後,好師傅將會代客方支付該額外費用給新承辦方;好師傅就該等額外費用之承擔累計以原工程合約金額之50%為上限。如好師傅於30天內未能為客方配對新承辦方,客方可要求退還全部未發放之託管款項,好師傅將於14天內退還。就配對那一位新承辦方進行後續工程,好師傅將考慮客方之意願及工程需要後作決定,並以書面向客方交代配對之安排、進度及理據。

三. 如承辦方沒有合理之原因導致未能在完工日期或經雙方同意的延遲期間內而完成本工程,而客方未有失責,則承辦方應向客方支付工程單位的市值租金或客方的實際住宿支出(以較低者為準)作賠償,而賠償金額不得超過工程總額的10%。上述之合理原因及賠償金額需使用 "WhatsApp" 或其他書面記錄以作證明並將由好師傅作最終判斷。

四. 客方需同意及採用 "香港裝修指引-好師傅平台版" 中的 "裝修需知"及"自助驗收指引" 作為工作流程與驗收的標準。就工程之施工及驗收標準引起的任何爭議,將由好師傅作最終判斷。

五. 對於工程、付款及賠償,好師傅將按本附件及《費用託管附表》之條款處理,並以書面說明理由;任何一方如不同意好師傅之決定,可按第十一條之爭議解決程序尋求解決,本條並不妨礙任何一方訴諸法院之權利。

六. 客方須於知悉承辦方失聯或工程停頓後14天內向好師傅提出完工保證申請,並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包括通訊紀錄及施工進度照片);好師傅須於接獲申請後14天內以書面回覆處理方案。

附件二:費用託管附表

一. 託管安排:客戶就工程合約應付之工程款項,將按工程合約所定之分期(一般為簽約時30%、水電工程前20%、泥水工程前20%、確認傢俬生產圖則時20%、傢俬安裝時10%)存入好師傅指定之託管專用帳戶。

二. 款項性質:發放條件達成前,託管款項仍屬客戶所有;好師傅僅以代管人身份持有,該等款項與好師傅之營運資金分開存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亦不得用以抵銷客戶欠付好師傅以外之任何款項。

三. 發放條件:每期款項須於相應工程階段按《香港裝修指引-好師傅平台版》通過驗收後,經客戶確認或好師傅按驗收結果確認,於5個工作天內發放予承辦方。

四. 暫緩發放:如工程階段未通過驗收,或出現附件一所述之情況,好師傅可暫緩發放相關款項,並須以書面向客戶及承辦方說明理由;相關爭議按第十一條之爭議解決程序處理。

五. 退款:工程取消或終止、或完工保證啟動後,未發放之託管款項將於14天內退還客戶,或按客戶書面指示轉作新配對承辦方之工程款項。

六. 帳目查閱:客戶可隨時透過好師傅系統查閱託管款項之收入、發放及結餘紀錄;如有疑問,好師傅須於14天內作出書面解釋。

七. 爭議及仲裁:如客方與承辦方之爭議提交仲裁程序,好師傅將先行將工程託管費用之餘額歸還客方(與《條款及細則》第9條一致);仲裁期間之暫緩發放及退款安排,按第四項及第五項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10 月 6 日